我们结婚四年没有孩子,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买的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结婚后考虑到如果有了孩子怕牵扯到上学的问题,就将名字改为他的了,我们现在离婚这房子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是婚后获得房产,是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协议,明确讲清只赠与给他个人。
赠与合同中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即明确表示赠与你爱人,房子应属于你爱人个人财产。
虽然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买的,且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但在“结婚后考虑到如果有了孩子怕牵扯到上学的问题,就将名字改为他的了”后,房子已经从他妈妈所有变更为他所有,属于赠与行为。只要他父母在变更(赠与)该房子时,没有明确说明只赠给他一人,则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你有权分割该房子。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子貌似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房证最后日期是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