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红旗勋章 俄罗斯劳动红旗勋章是由全苏维埃八大根据列宁的倡议,于1920年12月28日设立,授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表现出特殊的忘我精神和主动精神、热爱劳动和组织性强的个人和劳动者班组。在俄罗斯联邦的带动下,其他苏维埃共和国(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乌兹别克,塔吉克,土库曼)也设立了劳动红旗勋章。花拉子模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于1922年设立了劳动勋章并授予了列宁。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28年9月7日发布命令,设立全苏劳动红旗勋章,以奖励劳动中成绩优异者

各族人民友谊勋章 为庆祝苏联成立五十周年,设立了各族人民友谊勋章(根据1972年12月17日的命令设立)。此勋章授予在加强社会主义各民族的友谊和兄弟合作方面建立巨大功勋,为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以及对加强苏联国防实力有特殊功勋者。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民族区首批获得各族人民友谊勋章(1972.12.29),并将各族人民友谊勋章雕刻在地方政府的办公大楼上。各族人民友谊勋章的设计标志在苏联形成了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