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城隍庙碑》为“篆冠古今”的唐代书家李阳冰所书,立于唐乾元二年759年,原碑已佚,现存是碑为宋宣和五年1123年十月缙云县令吴延年得民间纸本重刻,碑高167厘米,宽79厘米,厚16厘米,正文分8行,满行11字,字径7×11厘米;吴延年跋文于其左,分2行,满行79字,字径1.5×2厘米不等(见图)。
据史料及碑文可知,《缙云城隍庙碑》以下简称《城隍》在唐乾元二年立于缙云城隍山城隍庙内后,曾经“唐宝应二年三月丁未袁惨破袁晁之众于浙东,庚辰河南副元帅李光弼奏生擒袁晁,浙东州县尽平”、“唐中和元年十一月遂昌贼卢约陷处州,缙云亦陷”、“梁开平元年四月钱傅壕讨卢约于处州,五月约降”和“宋宣和三年二月方腊陷处州,其党霍成富掠缙云”之乱,故是碑已残断至几不可读;宋宣和五年县令吴延年为“庶广其传”,依民间纸本重刻《城隍》立于原处,并传存至今,真为“不朽”其间虽经历朝兵事、天灾,特别是1966年的文革“破四旧”运动中,缙云被毁宋、明、清牌坊近200余座,仅五云一镇就被捣毁庙宇8处、佛像68尊、匾额51块

李阳冰,约生于唐开元年间,唐乾元间758—760年为缙云令。缙云县自唐登封元年696年建县以来,是处州志和缙云志记载最早的县令,亦因宦绩、书名、文名及所留碑石、题记,其名于缙至今流传甚广。清光绪二年1876年所修《缙云县志·卷六职官列传》载曰:“李阳冰,字少温,赵郡今河北赵县人。以词翰名,尤精小篆,乾元间县令,修孔子庙……秩满,退居吏隐山,后迁当涂今安徽当涂县令”,《处州志》载迁当涂令在宝应元年762年,故李阳冰任缙云令三年,退居一年,在缙至少四年。四年间李阳冰曾书碑碣《缙云城隍庙碑》、《倪翁洞》、《黄帝祠宇》、《修文宣王庙记》、《吏隐山》、《窑尊铭》、《忘归台铭》、《恶溪铭》、《阮客洞》、《初畅山》、《忘归洞》十一种,然尚存者唯《城隍》宋宣和五年重刻、《黄帝祠宇》(1980重刻)和《倪翁洞》(原刻)三种,抚古思今,“兴替”可叹,深感文保一职,古缘可喜,肩负尤重!
清杨宾《大瓢偶笔》载:“李阳冰《般若台碑》与《处州新绎记》、《缙云城隍庙记》、《丽水忘归台铭》,古今称为‘四绝’”,“四绝”中三绝在处州,可见阳冰在缙时的篆学之勤、成就之高,然存者唯《缙云城隍庙碑》,惋惜之余,更显弥足珍贵。
(2005年11月16日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