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一个小商店有七年了,是一个半封闭的步行街,产权是区商委的,每年经营户都要和商委签租赁合同。
我自始至终地照章纳税,可是听很多人说,这条街大部分的经营者都不交税的,而且他们没有营业执照(因为有营业执照的商户都会出现在税务所的电脑上,没有执照的话税务那里就没记录),我心想,人家有关系,有路子,也就没当回事。
可是,最近问题又来了。交税时被通知要交房产税,不交就不给上税,我回家从网上查询了一下,好象是应该产权人需要交这个税的。
本来现在生意就不好做,这个税还需要每年交1500元,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想问一下专家,这个税究竟应该是谁交?如果我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1、这个税究竟应该是谁交?
你说的没错,房产税是应该由房屋产权人缴纳,计税依据是产权人的租金收入。你只是承租人,拿着你与商委的租赁合同,去跟税务部门说清,这个税不应该由你缴纳,让他们去找区商委收税。
2、如果我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不该你缴纳的税,如果不交,正常情况下不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税务机关以此为由给你设置障碍,对你进行处罚,你可以对税务机关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2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3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应该由所有者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