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属于父母的私房,父母去世之后房产属于兄弟几人,房屋拆迁,房产他们放弃遗产,所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和我打官司,最后终审判决兄弟两人各有一半居住权这合法么?
还有就是我房产证在前,他判决书在后是不是他的有效力度大于我的房产证捏?
不知道怎么回事,回答过了居然又消失了。那就再回答一遍吧:
回答法律咨询,是建立在你提供的具体案情的基础上的。从你目前所谈的情况看,不好回答你提问的“最后终审判决兄弟两人各有一半居住权”是否合法的问题。理由就是你没有提供详细的案情。如果硬要我来回答的话,我只能判断法院的判决不合法。理由是,你告诉我们:房产他们放弃遗产,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既然你是房子唯一的主人,你就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过,凭我判断:事情可以没有这么简单,否则,法院不会做出那么明显的误判。
至于第二个问题,就容易回答了,那就是:判决书的效力肯定大于你原来的房产证。即:你的弟弟完全可以凭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执行,从而获得房屋一半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