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半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5月还请了18天病假,病假不但没有工资还到扣了我100.说我没有上够半个月就扣了我100.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给公司提供医院出具住院证明,经过同意后才休病假的.医药费用共是3225.
我的工资是打到卡里的,没有条.我是正式员工,以过试用期.
如果我想告公司,请问都需要什么证据啊? 医药费怎么赔偿啊?
我是在北京崇文区,现在还在职呢.谢谢你们了!
还有假如公司要是和劳动局有关系的话,我是不是就输了啊?
公司没与你有签合同,你可以请求从到该单位下个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上保险的,可以请求补办保险, 如果你由此提出辞职,公司应当按不足一年按一计算的标准,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
没有上医疗保险,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公司按医疗保险的赔偿比例赔偿你的损失。
病假是应当有工资的,但不是全额,而是按比例,这个问题昨天晚上我告诉过你了,不另说了。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某个仲裁员“有关系”,你可以请求此人回避。另外,仲裁输了没有关系,你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