膛内有弹指示器
52式公安手枪作为新中国初建时期的产品,在做工上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应该说非常难得。当然,任何事物都会留下时代的烙印, 52式公安手枪也必然受到当时条件的局限。例如,当时我国枪械表面的处理技术还很落后,52式公安手枪表面呈土红色,给人以很旧的感觉。再如,模塑的握把护板,使用的原料很差,显得十分粗糙。现在能见到的52式公安手枪,其护扳几乎没有不变形的,实在比原品PPK相差很远。
52式公安手枪没有在公安干警中广泛使用,这里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从历史状况看,我国公安队伍的手枪,直到文革,仍然是各种杂式手枪混用,诸如美国M1911A1 0.45英寸柯尔特手枪、德国7.63mm短枪管毛瑟手枪以及其他一些杂牌的7.65mm口径的自动手枪。当然,也有少数使用国产51式手枪和苏联 TT-30/33式手枪的。至于52式公安手枪,似乎在基层公安单位并不多见,大多在一些上级机关或担负特殊勤务,包括首长保卫任务的单位使用。后来文革砸烂公、检、法,各单位武器都集中收缴,7.65mm手枪弹也越来越少,以至52 式手枪逐渐退出公安部门。
“变”字说异同
“比”字论短长
1964年,为解决我军高级指挥员佩枪问题,开始研制52式公安手枪的变型版――1964年式7.62mm自卫手枪,同时研制无凸缘的64式7.62×17mm手枪弹。然而,因文革影响和国产77式7.62mm手枪(使用64式手枪弹)列装,64 式手枪直到1980年才正式生产定型。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的10年间,我国警用手枪基本上是54式、77式、64式“三分天下”。77式手枪采用的平移击针和单动发射方式以及活动扳机护圈等结构过于老化,在整体战术技术性能上,比64式手枪略逊一筹。实践证明,64式手枪比77式手枪更适合警用。鉴于64式手枪作为52式手枪的变型版,在整体上沿袭了PPK的血统,本文在此仅就52式与64式两型手枪作一比较。
首先,64式手枪的保险机构与52式手枪相比有两处不同。其一,64式手枪的保险机构采用了类似国产59式手枪的保险机构,内部机构动作方向改变,向前指为保险,向下指为射击,与52式手枪的保险机构动作方向正好相反;其二,64式手枪装定保险后,套筒同时被锁住,不能像52式公安手枪那样保险 “过膛”。
其次,相对于52式公安手枪而言,64式手枪为了减小“体重”,进行了效果不佳的“吸脂减肥”,以至于使套筒质量过轻,与后坐冲量失衡。为了降低自动机后作速度,在弹膛加工了4条螺旋槽,致使弹膛内壁不光滑,易残留污垢,不易擦拭。
再次,64式手枪造型欠佳,人机工程也因此恶化。例如64式手枪的击锤过大,与全枪不协调。又如握把后部圆弧过大,使本来就短的握把(成年男性往往只能用中指和无名指握枪)变得更不易握持。握把护板上的中国民间花纹,更与现代武器不甚协调;五角星图案的中轴线与枪管轴线垂直,也使全枪外形的整体协调性较差,若五角星的中轴线能与握把前缘倾角平行,似乎更具动感,更协调。当然,这仅仅是笔者在对比多种手枪之下得出的看法,纯是一孔之见,希望能与更多有识之士探讨。
两相比较,64式手枪的表面处理,比52式公安手枪的表面处理要好得多,其握把护板当然也比52式公安手枪的精致得多。另外,64式手枪增加了弹匣回闩机构,可在换上装有枪弹的弹匣的同时,解脱空仓挂机,使套筒自行回到前方定位,枪呈待击状态。不过这样一来,枪的结构也相对复杂了一些,零件总数达到53个。从实际使用情况看,52式公安手枪通常是利用装入有弹弹匣的惯性,来实现自动回闩的。相比之下,这种结构似乎更简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