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我公司要支付的原告四万八千元。
我是公司法人,但公司经营不善,已名存实亡。
公司能不支付吗?如果不支付,后果会怎么样?
有人说不支付会拘留法人,(这是什么性质的拘留?)是不是被拘留后就不用支付了。
法人会不会被判刑?如果会判刑可能判刑多久?
公司已经没有资产,合伙人都已离开,能不能找合法的借口不支付?具体做法怎样?
··合伙人的公司,公司无力支付,合伙人共同承担债务。
如果有能力(包括所有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执行判决,对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司法拘留,抗拒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只有申请破产清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