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名誉侵权案的被告刘信达, 1月13日已经在上海当了一回被告。” 2009年2月19日,西部某报纸在文娱版刊登一篇题为《张艺谋:谁说我的女儿被抛弃?》的文章,该文随即被20多家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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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称,张艺谋状告 “大嘴”宋祖德的兄弟刘信达诽谤名誉一案于1月13日在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张艺谋和刘信达均未出庭,由双方代理律师出庭应诉。记者从刘信达处获悉,庭审时间非常短暂,张艺谋的律师提出了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由于证据不足,被当庭驳回,但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