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报道称,今年1月1日,刘信达在网易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 《张艺谋女儿惨遭洋老公抛弃!》的博文, 1月5日,张艺谋一怒之下委托律师向刘信达发出律师函,限他在1月31日前在媒体上向张艺谋及其女儿道歉,并赔偿20万元人民币。否则法庭上见。
由于文章中没有具体指出审理法院的全称,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刘信达,询问张艺谋状告他的案件到底是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是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刘信达不愿多回答,只称 “要了解情况自己去法院调查。”并反复询问记者采访目的。
昨天下午,记者从上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得知,两个法院均没有查询到那篇报道所称的 “张艺谋告刘信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