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15个月,经过数次补充侦查之后,备受外界关注的黄光裕案终于进入诉讼程序。
昨日(3月1日),国美电器(00493.HK)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据起诉书副本显示,公司及其前主席黄光裕涉嫌单位行贿罪,涉及金额456万元人民币。
针对此次涉嫌单位行贿罪,国美方面予以否认。国美电器表示,将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深刑辩律师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针对附属公司所受到的指控积极抗辩。
国美电器:已聘请资深刑辩律师
国美公告称:根据本公司的内部调查结果及外部专业机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本集团内部控制系统并无任何重大方面之不足及本公司管理层没有发现本集团的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及用于起诉书中所声称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用途。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国美实际上是认为该公司没有涉嫌单位行贿罪,没有单位行贿的事实。
国美电器引述起诉书副本称,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于2008年11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9年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3月2日被正式逮捕;2009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同时,该起诉书中表示,黄光裕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罪发生在2006年~2008年之间。
国美电器表示,将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深刑辩律师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针对附属公司所受到的指控积极抗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联系国美集团副总裁何阳青,一直未接通其电话。
行贿罪如何认定成关注焦点
有分析人士指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说明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已经获得有关证据,显示黄光裕的行贿行为为代表单位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