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是否需要注册有待研究(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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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举行的“3·15”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就如何解决网购市场消费安全问题,申庆三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不同,政府监管如何能更符合电子商务企业的特性,全国都在研究,深圳的思路也要调整。他认为,必须首先立足于服务,对电子商务企业,不是说不管,而是在为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研究了解其特性,从而加强有效的监管。

申庆三称,过去消费常说要“货比三家”,对于网购则可能是货比百家甚至千家。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有效的方式就是实施消费引导。他建议,由政府部门建立起一个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企业的登记注册等监管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正规的电子商务企业,从而不断扩大正规企业的消费市场,同时不断压缩网购市场中的违法空间。

网上开店该不该办照

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该《暂行办法》目前仍在工商部门内部征求意见。一时间,有关网上开店要经审批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大热点。

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网络经营也不例外,这是过去有关部门一直遵循的法规。表面看来,这似乎更加有利于政府监管到位,深思则不然。以深圳为例,截至2009年,在阿里巴巴开网店的人数已超过30万人。如果按照对待实体经济的法律规定,对其一一实施监管,不仅为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耗费了政府部门大量的行政资源。

申庆三对此表示,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网站平台一定要注册,如腾讯、淘宝等,但一个平台对应着多种方式的经营,乃至成千上万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是否也需要一一注册,还有待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他同时透露,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正承担着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而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措施近期也有望出台。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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