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程序上两次“公示”比较引人注目:经评奖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参评条件的所有作品,在媒体上公示15天。对反映的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经评奖办公室查明属实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各奖项进入终评的作品均在媒体上公示30天,广泛听取读者意见。
另悉,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也已正式启动,推荐参评的作品均应为在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中文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中的小小说指篇幅在2000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本届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4月30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