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建议实施3+1行业架构调控三网融合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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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行业架构 理想能否照进现实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议案,相关部委应以统一的监管框架和配套政策制度来保障和引导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

李东生称,三网融合的政策推进和落实面临着监管和运营体制、不同商业模式和属性、历史分割和行业标准差异三方面的挑战。在提案中,李东生建议改革体制,制定整体标准加配套政策,并建立“3+1”(3家运营商+1家有线电视运营商)行业架构来调控三网融合的风险。

事实上,广电总局已开始酝酿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其主要目的便是组建一个广电系统全国性的、能够与电信系三大运营商对等的运营实体,进而形成“3+1”格局,四大运营实体都可以经营三网业务,双向进入,从而促进三网融合发展。

跨部委监管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在我国1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但迟迟未得以实现。

“三网融合一直没有能够得到有效推进,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广电和电信管理机构分离与管理权限竞争。”电信研究院专家黄浩认为,尽管中央政府出台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政策,但还没有明确哪些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也没有明确符合什么条件,广电(电信)企业才可以进入电信(广电)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了广电总局紧急叫停广西电信IPTV项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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