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要自证清白 会计师称需拿出相关发票(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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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述会计师表示,要想证明1998年四川长虹是否有做假,可以查看1999年的上述票据情况,另外,要查明超过 6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四川长虹是如何处理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如果长虹一直没有承兑付款的话,一种可能是长虹将商业承兑汇票归还开票公司;第二种可能是转成应收账款,再进行坏账冲销;三种可能是背书或贴现。这笔资金将有可能在今后几年中慢慢进行坏账冲销而不影响以前年度的年度收入。”上述会计师表示,如果真有造假的行为,那么有三项内容应该注意。一查销售合同、相关增值税发票和出库单证明这笔业务是否真实;二查之后年度这笔商业承兑汇票的去向是否转让贴现还是变成了应收账款;三查如果变成应收账款的话,要看这笔应收账款是否长期挂账没有变现,日后坏账冲销。

另外,四川长虹在公开声明中并没有提及增值税发票一事让这项声明出现了漏洞。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之后,须向对应的公司出具增值税发票,四川长虹称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的销售真实,但始终未将1998年年报中出现的71份承兑汇票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向公众出示。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不太可能做假的,风险也很大,如果四川长虹能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的话,那就很有说服力了。”上述会计师如是说。

■名词解释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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