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14项利好政策助力园区企业创新发展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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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间接列支、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扶持资金……记者昨天获悉,在国家各部委和北京市相继出台的十几个利好政策的扶持下,中关村园区的近两万家企业正在形成创新发展的新格局。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中关村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同比增长18%,占全市GDP的18.4%。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北京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其中,为其建立股权激励机制铺平了道路。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单位,可以申请一部分间接经费列支。根据试点单位性质不同,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0%至30%。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项目都在支持之列,同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还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并在京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业化投资资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股企业注册资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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