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进自查阶段 第三方或将核查1998年财报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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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8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四川省证监局已经对四川长虹(600839)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正处于公司自查阶段。

对四川长虹财务造假的质疑主要发生在1998年度,距今已有12年时间。消息人士称,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在四川长虹自查阶段,可能会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出面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四川长虹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

国税部门重启调查

长虹“财务造假”的举报者范德均8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已经重新启动对长虹的调查。“四川国税局2007年就已经受理了举报,现在因为我提供的证据更充分,所以重新启动了对这个事件的调查。”

此前,范德均已经向证监会、国税总局、公安等部门递交了其质疑四川长虹财务造假的举报信。

范德均称,四川长虹当年为了虚增销售收入,曾虚开了数额不少的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是否被违法利用,是否已经造成国税的流失只有查证才能落实,这也是国税部门此次核查的重点。

据悉,范德均给中国证监会的举报信已经由证监会转至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证监局已经受理,并于上周对四川长虹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程序,目前正处于四川长虹自查阶段。

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就此表示,公司已经就此事发布过公告,目前暂无需要对外公布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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