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晒举报新证 长虹发言人称为恶意诽谤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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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曝四川长虹(600839.SH)“造假门”事件会暂时告一段落,却不料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再度给“老东家”将了一军。昨日,范德均在网上开博客,并披露了自称是四川长虹13年前业绩造假、虚报销售收入50亿元的证据。

对此,长虹方面未予以正面回应,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昨日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再度强调,所谓“四川长虹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为恶意诽谤,并表示所有公司层面的回应信息将以公告为准。

昨日,四川证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受理长虹举报案。

博客公开举报资料

昨日,举报人范德均在新浪博客上公布了一些对四川长虹的举报材料和证据,其中,包括《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和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839)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的说明》、《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的证明》、《1998年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四川长虹(600839)1998年会计年度时间证明》、《四川长虹(600839)1997年会计年度时间证明》、《范德均房改房产权证申请长虹官方批复件》等。

“目前在博客上公布的只是一小部分。”范德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会跟踪一下国税总局、四川国税局以及公安部门的受理情况,今后还会有更多的资料在博客上发布。按照范德均的说法,“举报四川长虹并不是为图钱,而是希望四川长虹向广大投资者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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