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在这个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关注一下今年消费者维权与往年有何不同。
网络维权成亮点
“3·15”未到,淘宝网已抢先出手。2010年1月12日,淘宝网对外宣布斥资1亿元成立消费保障基金:消费者在淘宝网任何一家店铺购物出现问题,淘宝核实后都将动用保障基金先行赔付。相关人士分析,此举意为增强人们对网络购物的信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购物消费总金额为1195.2亿元。
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发展,一些假货流窜到网络这个虚拟空间,破坏网络购物市场的整体信誉。
上官俊峰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他在通过上海某快递公司托运行李的过程中,出现了衣物丢失的情况。同该公司调解未果,上官俊峰开始在网上发帖子,“我发帖子主要是想争取大家的支持,也想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一些分析,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发帖后有很多人回复,大家都挺支持我的。”
网上的意见成为一些人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中国传媒大学的小张说:“我在购买物品,尤其是大宗物品前,总会留意网民的评价。”
据《经济观察报》提供的数据:“在中国,现在已经有150万个网站、3亿网民、130万个BBS论坛……平均每天出现的新帖子数量有200多万。”在互联网这一开放的平台,任何企业都不知道一个小小的帖子会引发什么结果,这使得企业格外重视网民意见。
服务理念减纠纷
今年元宵节,一对70多岁的老人在北京某电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的微波炉,回家后发现产品不能正常工作。商场的工作人员上门排查发现是屋内的线路老化。这本不在“三包”范围,但工作人员请示后,还是进行了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