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一位支持网络“晒黑”的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因为正规渠道、传统投诉维权方式有成本高、程序复杂等诸多局限,才导致更多被忽悠的消费者选择了网络。“有一次被商家欺骗后,找商家、厂家据理力争无果,打了很多电话投诉都没结果,我就直接到网络上发帖,最起码让别人也了解我的消费经历。结果,这个帖子回复者很多,后来厂家反而很快联系我,就得到解决了。”
李先生说,网络是一个公开的平台,在网络上,只要维权的帖子受到关注,有点击有回复就可能会得到答复。对于责任心强的商家来讲,也一样可以通过网络与网友进行沟通,改善服务,直接消除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满,打造自己的良好口碑。
“有些消费者的投诉,还真通过网络得到了解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系主任李卓钧也表示,信息化时代,成本低、见效快的网络确实给公众多了一条维护权益的出路,网络有成本低、见效快的特点,民众愿意通过网络进行消费维权,本身是个好事。
各方说法
●消委会维权网站打“擦边球”
那么,这些“维权”网站为何敢使用含“3·15”的域名?不少网站的名字看起来像是政府主办,就不怕政府查了?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宋女士表示,“3·15”并未去注册商标,没有规定说“3·15”只有消委会才有唯一使用权,这也是众多网站打“3·15”投诉的“擦边球”的原因。宋女士提醒消费者在登录“3·15”相关网站时,最好先看该网站有没有工商部门的标志,以免上当受骗。
●律师
多数维权网无代理资格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则表示,如果维权网站利用消费者的证据去和厂家交涉,并想以此获利的话,在法律上两者就形成了一种民事代理关系;他们之间需要签订一个代理合同,但我国工商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这个代理资格是需要国家去认定的,而大多数维权网站并不具有这样的民事代理资格。
“当然,首先你的投诉要真实。”广州律师任小宪表示,必须注意到“网络维权”是一把双刃剑,公民在通过这种方式维权的时候,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如果偏离事实,给他人造成伤害,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他表示,对于假冒的非法网站,商家和消费者自身也要擦亮眼睛,认真辨认。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