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调查:电视卖8000 换屏要7990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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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央视3·15晚会迎来了20岁生日。今年的晚会由王小丫、欧阳夏丹等四位央视名嘴共同主持,除了首次公布“十大行业消费满意度大调查”的结果外,“一次性筷子”“手机后门”“平板电视”“神床的推销奥妙”“惠普笔记本”“会治病的碱性水”等七大案例都成为今年曝光的核心话题。

晚会一开始便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平板电视机中的众多知名“洋品牌”。

2009年1月,辽宁邵女士刚用了1年多的某日资品牌液晶电视竟然变成了只说话不出影的收音机。该公司为邵女士免费更换了屏幕。然而,新屏幕仅仅使用了10个月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这次邵女士却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已经超过了该公司规定的屏幕两年保修期限。

按照该公司的说法,液晶电视显示屏根本就不算主要部件。邵女士只能自己承担高额维修费用,来维修这块根本就不是主要部件的屏幕。换屏6850元,维修费400元,上门费50元,花8000元钱买的电视,现在要花上7990元钱维修,这让邵女士很难接受。

2009年11月湖北宜昌的胡先生发现自己使用两年的日资品牌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条黑色细线,维修站告诉他需要换屏。胡先生当初购买这台电视时花了9980元,如今换块屏幕就要花9480元。在保修单上明确写着整机保修一年,可对于屏幕怎么保只字未提。

记者调查发现,包括绝大部分国际知名电视机品牌在内的洋品牌虽然也是在执行整机一年、主要部件3年的保修政策,看似和国家关于彩色电视机的三包规定相差无几,但是这些厂家都把平板电视中最昂贵的屏幕排除在了主要部件之外,只保修两年。屏幕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要自己承担巨额的维修费用。

令大家比较欣慰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国产电视机品牌在这方面都做得很不错,都将液晶屏幕作为主要部件并保修三年。

全国

工商总局公布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

服务申诉首超三成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根据2009年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商品申诉和服务申诉占申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8.6%和31.41%,值得关注的是,服务申诉占申诉总量比重与上年相比上升1.95%,并且呈逐年上升态势,今年首次超过30%。

据统计,2009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申诉726626件,与上年相比,下降7.3%,这是近5年来消费申诉数量出现的首次下降。

2009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受理互联网服务申诉12875件、非现场购物申诉6325件、移动电信申诉24870件、汽车质量及售后服务等申诉13162件,上述四类在各类申诉中增长幅度较大,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73.7%、58.44%、20.55%、31.44%。

广东

广州主会场受理5865人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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