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对普通消费者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何从立法上保障和促进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却是个全新的课题。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中国应该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徐龙的建议,阿里巴巴等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均表示大力支持。
在网络论坛转载《电子商务法》提案以后,也受到大量的网民关注,作为买卖双方的消费者和网店店主都大吐苦水,表示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
“网购一族“小王说:“那次在网上秒杀了一个诺基亚手机,买回来根本就不能开机,后来给维修人员一看是高仿机,那个店主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错,高仿机是写了,不过字体小了点,是我自己没看,后来自己还花了邮递费才退款的,前前后后折腾了半个月,如果有《电子商务法》,我就能把他的店给拆了。”
很多网友都有类似小王的上当经历,很多人表示虽然网购很便利,但现在就充充手机卡、游戏卡等虚拟货物,数码类的实物还是得自己去卖场才放心。这样的信心门槛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让绝大部分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店主们”感到很委屈。
在网上经营了两年的服装店店主“水晶梦”回帖说:“因为那些奸商的行为引来一些用户的投诉,所以像淘宝之类的网站都制定了对店主来说相当严厉规矩,其实网店的经营主要是靠价格优势取胜的,一分钱一分货,20块一条的牛仔裤质量肯定不能跟专卖店里的比,已经声明了会褪色,但很多顾客买后就是抓住褪色这点纠缠不清,已经洗过一次的裤子怎么肯能退货呢?”,说到这里小雪无奈地表示每次遇到纠纷都得费好大劲才能平息,遇到不讲理的顾客就只能退钱,自己吃亏了。一些人还利用严厉的规定来成立了“恶评公司”,对购买了的商品故意给恶评,要求店主赔款才肯删除恶评,小雪希望这次两会能顺利通过《电子商务法》,给网商们提供成长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