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上市公司加快软件正版化步伐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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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为,对于上市公司和想上市的公司来说,需要注意一个问题:软件正版化。

我们看到,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回暖,越来越多的企业为进一步融资寻求在内地上市,也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正快步走向国际舞台。据商务部有关数据表明,全球金融危机为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创造了机会。

“走出去”的海外战略对于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形成一批中国跨国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全球化的条件下,笔者认为企业发展不仅在于自身,更要关注国际国内市场,要了解政策规则。现代化的产业竞争,其实很多是体现在规则的竞争上。企业要着重了解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法律环境,及时规避法律风险。

大家知道,针对美国安然公司财务丑闻事件,美国国会于2002年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萨班斯法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强化了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主管(CFO)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和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要求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必须附有CEO和CFO的承诺函,保证所提交的定期信息披露报告的真实性,而且要求外部审计师证实管理层报告的准确性。

所以对于想到海外上市的公司来说,按照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必须提供内部控制的有关文件,其中就包括软件的使用情况。上市公司如果贪图眼前“利益”使用盗版软件,如实报告的话,根本不能达到该法案的要求;而做虚假报告,在美国那样一个法律环境成熟的市场中,第三方审计会使上市公司身败名裂。

由此可见,寻求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应切实加快软件正版化步伐,以扫清海外上市融资的障碍。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使用正版软件,也是中国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行政与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2006年4月,包括国家版权局、证监会在内的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证监会有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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