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当前形势下如何界定消费者组织的职能,如何进一步发挥它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等等。
赵晓光还透露,一批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在制定、修订之中。他说,为防止缺陷产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将制定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为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今年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信法》;为了规范广告行为,遏制虚假广告,将提请审议修订《广告法》;为了制止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准备提请审议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确保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正在草拟航道法;为保证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将制定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正在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希望今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为每个人健康、体面、快乐地消费、生活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近日也表示,在汽车、儿童玩具、食品召回规定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加快立法步伐,推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出台;逐步扩大缺陷产品召回范围,将消费类电子电气等产品纳入召回范围;建立较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监管体系。未来将建设国家缺陷产品信息管理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采集产品伤害事故信息和产品质量投诉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实施风险评估。
近日,惠普深陷“质量门”,消费者要求“召回问题笔记本电脑”的呼声强烈,并向质检总局提交了集体投诉书。14日,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已接到某律师代表60名消费者对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的投诉,目前已受理。“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已组织开展调查。”
另据了解,17日,惠普因“质量门”事件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