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专家与微软抗争5年 持判决书无法上岗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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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初,曾在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任软件专家工作的李某(化名)接到通知,来到位于北京望京地区的微软办公楼,以为可以重新开始他中断了近四年的工作。

让他没想到的是,微软人事部有关人员对他说:“办理员工卡才能进入公司。”而办理员工卡的前提是,当场签署一份一年期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想找公司负责人理论。公司以李某无员工卡为由,报警将他驱赶出公司。

这件事令他极为不解,明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有了终审判决———“李某与微软劳动关系至今依然存续,双方按照2003年3月24日签订的聘用协议继续履行”,为什么他还不能恢复自己微软正式员工的身份?

起因是这样的。2003年,李某经过与微软之间的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络,基本确定被录用为微软“软件专家”的职务。李某对记者说,2003年1月 16日,微软发函称“根据你的表现评估及经理的决定,你符合条件,并在3个月后转为正式永久员工(英文原文表述为:regularstaff)”。在收到这份电子邮件后,便根据微软的指令,李某从境外的侨居地启程赴美,参加微软全球技术大会。

2003年3月24日,微软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聘用协议。但该聘用协议没有约定执行期限。

在此之后,按照微软的说法:2003年4月15日,微软与李某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后经两次续约。2006年3月到期。

到期之前的2006年2月28日,李某收到了微软公司寄来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称根据双方2003年4月15日签订的合同,对李某的聘用已于3月31日到期,公司决定不再与他续签。

接到不续签通知书时,李某正在休病假。李某不能接受公司关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因为他的病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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