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难产(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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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指出要根据现状制定相应的法律,该法律不仅要对公众使用网络的行为进行规范,也要规范政府的权力,对管理中的一些概念要做准确的定义。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同样支持立法,她认为“实名制”肯定不够,因为相比现实来讲,网络世界的取证、调查等困难较多,目前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隐私等方面还是要靠司法解释和管理规定。

“度”的把握

“手机实名制”比较成熟,“网络实名制”还是一张白纸。完全实名势必影响网络环境的畅通,“部分实名”相对现实,但也十分困难,因为“部分”很难衡量。

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后台实名,前台部分实名”。这种模式在韩国等国家已经得到应用。

在韩国,每个公民会固定分配一个IP地址,即网民的身份完全在数据库掌握之中。在网民使用网络时,有关部门会选择性地实施不同的实名程度。比如,用户浏览网页就不需要实名,而发帖、电子商务等涉及个人隐私或利益关系的应用,就需要相对实名。

网络观察家小刀马对“韩国模式”比较认同,但也有担忧,“因为IP地址很紧缺,我国多采用动态IP的形式,所以完全采取‘韩国模式’并不现实,只能针对部分人群或网站采取实名制。”

通信产业专家付亮直言在国内每人分配一个IP完全不可能。他提出了另外一种模式,即增加注册门槛。用户在注册时,需要填写更多的注册信息,这不仅节省了实名制的成本,也从某种意义上维护了“网络自由”。

项立刚则认为实名制虽然是趋势,但很“麻烦”。“虽然手机实名制比较普及,但网络实名制完全没有平台,它需要很长的建设周期。”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安东建议通过与第二代身份证的绑定来实现实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国家为每个公民编制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代码,为网络实名制账号的唯一性提供了基础。”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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