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联盟上书:平板面板保修年限不够(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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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导致此部分消费者在使用到第三个年头、进入故障频发期后,一旦遭遇显示面板故障,享受不到三包政策,消费者要再付出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高昂代价进行维修、更换,往往陷入到“买得起、修不起”的尴尬境地。20家单位不同意“平板电视不属于电视”的说法,认为其本质都是彩电,企业不应将自己需承担的售后服务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由此,函件建议,或将显示面板纳入到“主要部件”行列中来,或在“主要部件”行列后附上“其他”、“等”字眼;抑或,另行制定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的细则,显示面板保修不低于3年。

宁愿加延保费图安心

记者昨天走访数个家电商场,合资企业的平板机整机保修一年到三年不等,索尼、松下、LG整机一年保修、三星整机三年保修。多数品牌的屏保只有两年,只有LG公司从今年3月1日起,将屏保期调至3年。

据悉,不少消费者投诉显示面板保修期过短,各大型家电商场想出办法——— 缴费延长保修期——— 各公司收费标准不同,同样是8499元的sonyEX500液晶彩电,苏宁电器延保一年250,两年430,三年620元;国美公司一年320,两年600,三年920元。

记者就建议函件询问消费者的看法。30岁的王小姐认为,销售人员对售后的描述一直比较模糊,昨天刚好买了一款松下彩电,思前想后,还是交了一年的延保费,“图个放心。”35岁的梁先生赞同函件看法,希望厂家能把保修期弄长些,保护消费者利益。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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