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难入垄断业 "国四条"再开绿灯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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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提出四条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重点涉及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在内需尚需撬动、外需回暖还不明朗之时,民间投资或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一极。

昨日(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提出四条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重点涉及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会议指出,今后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上述四条措施中,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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