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将之前由版权人发起的对KTV企业的诉讼行为称为“KTV行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关诉讼此起彼伏”,“要加强管理”。
2008年年初,由文化部牵头,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文件,启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这项工程的重点内容之一即为“推进‘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 系统’建设工作”。
与之同样步伐急切的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筹备委员会。他们从2006年左右就开始向KTV企业收取版权费,“我们也是打出来的江山”,他们 一手通过法律诉讼,状告侵权的KTV企业;另一手通过版权局执法,打击VOD厂商,让厂商配合他们的收费行为。
直至2007年国家版权局公布每个包间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时,他们还处于筹备状态,这遭到了文化系统人员的指责,认为他们不具备代表版权人的资 格,不能开展活动。
2008年5月2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和数家唱片公司或其他版权拥有人签订了知识产权的民事委托协议。音集协拥有7万 多首KTV曲目的版权,占国内KTV总曲目的85%,占点击率前1万首的99%。
在KTV收费这一潜力巨大的生意面前,几股力量都已蓄势待发,而谁又能抢得先机?
谈判:1元钱=20%股权
率先抛出橄榄枝的是音集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音集协)筹备委员会的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在各地的活动受到文化部门抵制,他们主动找到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动找上门,肯定低人三分”。
先开始收费的音集协不愿意将已付出的辛劳拱手让予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而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则势在必得。
一场艰苦漫长的谈判由此开始。
双方的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最终,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在出资上和控股权上有所变化,他们愿意出部分资金,并且可以不控股。
双方还是达成了合作意向,“共享利益,共创未来”。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梁钢在谈判获得进展之时出面,在饭桌上“碰个杯”,祝贺双方“合作成 功”。
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合公司)由此成立。天合公司目前已在全国31个省份成立了31家分公司,专门开展KTV收费业务。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合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7日,由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发数字科技)和深圳华融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华融)分别出资3000万和7000万、持股30%和70%注册成立。深圳华融代表版权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