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员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家个人更要长期身体力行。董明珠以个性犀利的“营销女皇”为世人熟知,在今年的“废标案”中为了“讨一个说法”据理力争,毫不退让,不惜找省委书记“告状”。然而,对自己扶贫帮困、赈灾救学的事实,她却一贯低调处理。长期以来,董明珠已向社会捐款逾3000万。在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贵州平浪镇小学等学校她捐资建教学楼、设奖学金;先后资助5名患白血病的孩子渡过难关;仅汶川地震她就捐款120万元。当被问起她自己的慈善行为时,作为格力电器的带头人,她常常把自己和企业融为一体:“一个企业如果不对社会有贡献,不对国家有贡献的话,它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企业。”
企业家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格力电器全体员工自发组织建立了“阳光基金”,用于员工及员工家属急病等突发困难等的救济,这在中国企业界尚不多见。在汶川地震中,全国格力员工共向地震灾区捐款2000多万。一些普通员工在业余时间热心义工事业,受到义工组织表彰。一种自觉的社会责任已经固化在这个企业的文化之中。
此次旱灾,格力电器员工自发组织万人捐款,虽然数额不多,但是却代表了一种群体的力量。相比于企业家个人频频飙升的捐款数额,这种力量显得更为难能可贵。企业赈灾,更要将这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转化成一种自觉的群体行为,而不是企业家个体。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