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强大的媒体推手造就了一个“眼球经济”时代。仅仅依靠吸引公众注意力,就可以获取经济收益。注意力显然已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作为个体资源,注意力是有限的,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它又是非常丰富的,并且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引发的经济效益却具有几何倍增的作用。一次“秒杀”活动居然可以吸引18亿人次参加,其背后的广告效应可想而知。
“秒杀”的商品虽然比较贵,但都是限量的。这种“创意”在生活实践中也经常可以看到,比如商场打折销售而引起民众的抢购。物以稀为贵,紧俏的东西总是容易受到消费者的追捧,“限量版”正是利用了顾客的这种心理。在现代市场营销学中,这被称作“饥渴营销”,让消费者先如“饥”似“渴”起来,通过“秒杀”手段为产品营造出一种“供不应求”的市场氛围。并且,网络平台可以把参与抢购的对象无限扩大,如果现实生活中某个商场搞限量打折活动,吸引来的毕竟只是商场周边的消费者,而网上这种限量打折活动,可以吸引全国的消费者参与。
网络的虚拟性无法建立起现实生活中的“排队规则”。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会衡量限量商品的数量与排在前面队伍的人数来确定是否放弃排队抢购,而在网络中,谁也无法看到“前面”队伍人数多少及自己身处的位置,所以,提交购买信息的速度与次数成了唯一获得成功机会的参数。人的反应速度无法与高科技的精确到毫秒的“秒杀器”抗衡,用“秒杀器”作弊成了人与机器的搏杀,对一般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对卖家来说,赔本的买卖不能赚取预期的更多的消费者的关注,甚至还会引来消费者的质疑与抵制心理,也是不公平的。
■法官点评
网购秩序待规范
目前,对于网络销售的游戏规则,是通过网络提供商来维护的。网络提供商主要通过软件与专人监控“秒杀”过程,来防止“秒杀”作弊,包括买主的注册时间和选择商品件数等,一旦买家行为异常,在警告无效后网站管理人员会封掉其ID,该买家将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而无法继续参与活动。前不久北京电视台记者采访淘宝网时,淘宝网有关发言人称淘宝网有非常完备的作弊防控手段,利用“秒杀器”作弊是不可能的。但事实上记者又采访了几家“秒杀器”的代理商,他们称升级版的“秒杀器”完全可以通过淘宝网的技术防线。网络技术人员也对淘宝网这么绝对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而人为的力量监控等于让几个人去管理3亿人的消费者大军,防止有人“插队”,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