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通过网站内部监控来防止“秒杀”作弊显然力不从心。防止消费者作弊“秒杀”,应当建立起真实身份认证系统和信用系统,对于信用系统的建立并不是一件难事,完全可以通过电脑软件来实现,淘宝网目前也已经就买家与卖家的信用进行了等级评定。难就难在身份认证系统的建立上,可行的办法是把用户认证系统与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系统联网,使网上交易能够实现“实名制”。
卖家用“秒杀器”自卖自买是一种比较可恶的行为。生活中这种自卖自买的行为也是比较多见的,比如股市上“庄家”自卖自买炒高股价、楼市上开发商自卖自买哄抬楼价,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秩序。网络上的“自卖自买”现象在网络购物这一新生事物出现伊始就已经出现,一些卖家事先注册很多新用户,或者联系好一帮朋友,到时间后就一窝蜂上去抢购,造成生意很好的假象,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而此前出现的“网络竞拍”方式中,也有卖家因为拍的价位不理想,自己注册“买家”拍回拍卖物。这些行为实际上构成了欺诈买卖。
“秒杀器”严重侵害了买家与卖家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购物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网络购物的良性发展,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所以,笔者认为,制作并出售“秒杀器”的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应当为刑法所调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只有用法律斩断制作、出售“秒杀器”的幕后黑手,才能从源头上治理“秒杀”中的作弊行为,净化网络购物市场。
这些网购陷阱,你知道吗?
陷阱一:
冒充“淘宝”、“易趣”、“腾讯”等正规知名购物网站,以假乱真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
2009年4月,重庆潼南农民张某在淘宝网上发布售卖笔记本电脑的信息,以低价吸引李小姐在网上购买。价格谈好后,他向李小姐发送了一个山寨淘宝网网店的网址链接,这个假淘宝网“tacbao”与真淘宝网“taobao”,仅一个英文字母差别,页面风格完全一致。当李小姐点击假页面按提示一步步操作后,网上银行就将购物款直接转账到张某后台控制的账户上。李小姐被骗3150元。
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