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锅不得流入市场 广电总局严管卫星接收(4)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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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此次广电总局发布《办法》还是期望加强对卫星锅的管理。根据《办法》,申请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而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则要求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此外,申请卫星锅安装服务的企业资质要提供一系列文件。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撇清卫星锅安装服务机构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办法》还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除依法形成的供货关系外,不得存在其他利益关联。相关供货产品的维修网点,双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合作方式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不得自行建立或者参股。

广电总局有意重磅打击山寨锅的举措还不止于此。《办法》还规定,不得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境外节目、数字电影院线等要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供等。

万瑞数据高级分析师于明认为,广电总局新规定短期内将会打击到山寨锅的市场,但是国内山寨锅用户数量不太可能因此而出现大幅萎缩。“几千万的山寨锅用户可能还会冒险使用廉价的山寨锅产品。”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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