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店铺转让租赁交易愈演愈烈 亟需立法规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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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铺,信誉是关键。然而时下虚拟“店铺”的转让与租赁交易,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且愈演愈烈。

◆◆现象

出租网上店铺日赚50元

“店家您好,您的网店可以出租吗?”最近一段时间,很多网上店铺的店主都收到了这样的租赁广告,对方声称只要店主告知网店的账户和密码,每月愿支付一定的费用租用网店做自己的生意。

在网上发帖要求租赁网店的网民“方法感33”介绍说,他原来是做实体服装生意的小老板,后来听人说网上服装生意火得不得了,于是也开了家网店,但至今没能卖出几件衣服,原因就是网店信誉级别太低,客户流量太少,于是他萌生了租赁高信誉店铺的想法。“通过真实交易达到钻石、皇冠级别的店铺诚信度高,且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客户,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自己的商品销量,所以花这笔钱很值。”

网民郝飞2006年便在淘宝注册了店铺,开网店的他多年下来已经积攒了4个店铺且信誉度颇高。前段时间,他收到了一则来自淘宝网友的租店信息。“当时,这个网友问我是否有意愿出租店铺,如果有意向,那么租我的五钻级店铺的价格为每天50元。我是做游戏点卡的,平时用不了那么多店铺,与其让它们闲置还不如租给别人。这样一算,一个店铺一个月也能净赚1500元。”郝飞兴奋地盘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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