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新四军的军区和军分区在整训主力军和地方军的同时对民兵和自卫军也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整训。仅淮北军区1944年冬就组训民兵10万人,还建立健全了乡以上武装委员会,并开展争创民兵英雄活动。经过整训,人民自卫武装的军政素质明显提高,成为主力军的强大后备军和配合主力军举行反攻作战的重要力量。
解放战争初期的练兵运动
1945年12月,中共中央在《一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里指出:“站在自卫立场上,尽一切努力粉碎国民党的进攻,仍是各解放区的中心任务”,并把军队练兵规定为1946年解放区三件中心工作之一。全军各部队普遍开展“春季练兵”、“百日练兵”等活动。随着时局的发展,1946年5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练兵问题的指示》,要求“立即下令全军练兵,上级督促检查,将此看成决定胜负的关键之一”。“练兵内容:军事上练三大技术,练守城,练夜战。”中共中央在另一则指示中又强调,现全国性的内战危机极端严重,我应积极加以准备(特别抓紧练兵)。各战略区遵照这些指示,组织部队利用作战间隙,广泛开展练兵运动。军事训练方面,以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等形式,着重进行投弹、射击、刺杀、埋雷及近战、夜战等技术与战术训练。各战略区还要努力办好军政干部学校和各类专业技术学校,培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练兵运动,人民解放军干部战士政治觉悟、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而且进一步改善了官兵关系,增强了部队的团结,提高了部队的作战能力,为以后迎击国民党军的大举进攻作了必要的准备。
50年代进行的正规统一的军事训练
1953年1月9日,为贯彻毛泽东要“开展正规训练,迅速提高人民解放军现代作战能力”的指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总参谋部下达了1953年下半年度军事训练计划,要求全军从1953年下半年转入统一的、正规的、以军事为主的训练。军事训练的基本方针是:在现有的基础上,用迅速而有效的方法,使部队学会掌握现代化兵器及其他军事技术,使指挥员学会组织与指挥诸兵种合成战斗和协同动作,了解参谋、通信与后方勤务。1953年底至1954年初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更明确提出:“要把正规训练作为人民军队建设的中心工作。”
遵照军委和总部的指示,各军兵种、各大军区陆续下达了相应的训练命令和指示,全军转入了以军事为主的正规训练,出现了全军性的训练热潮。1955年执行训练任务的步兵部队由1953年的31.7%上升到60.3%,空军部队由53%上升到71.4%。1957年陆军全训师达全军陆军师总数的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