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军职以上待遇:7级一1级;(2)局级职务:9级一3级;(3)处级职务:10级一3级;(4)科级以下职务:15级一4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幅度为
1)高级,10级一1级;(2)中级,11级一3级;(3)初级,巧级一4级。军官改任文职干部时,以原军衔薪金比照文职级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套为文职级工资等级。
文职级晋升期限的规定是:15级一11级,每两年晋升一级;10级一7级,每三年晋升一级;6级以上,每4年晋升一级。个别德才优秀、成绩显著的可提前晋升。
(三)文职级别
这种等级形式是1993年10月1日军队工资改革时为取代原“文职级”而设置的。文职级别的特点是与军衔等级相对应,设特级至9级共10个级别。
文职级别工资与军衔工资的对应标准是:特级一上将;1级一中将;2级一少将;3级一大校;4级一上校;5级一中校;6级一少校;7级一上尉;8级一中尉;9级一少尉。
文职级别的评定,规定有详细具体的条件,比如评为特级者,必须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或为国家及军队建设做出卓越贡献、享有盛誉者。评为一级者,应是已按大军区副职待遇,1947年以前人伍,或1948年以后人伍,参加战斗较多,任现职较长的。
文职级别晋升年限的规定:9级晋8级为3年;8级、7级、6级、5级、4级晋级各为4年;3级晋2级、2级晋1级,在德才比较优秀、现级别满4年以上的人员中选升,如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最高标准者、国家级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1级晋特级,由总部统一衡量遴选。
八、工资档次
人民解放军的工资档次,设置于1988年10月!日,是军队等级体系中的一个微观层次,其功能是调节干部中级别相同但资历不同人员的利益关系,现在逐步演化为一种年增资机制。
解放军最初的工资档次,是由“国家行政干部级别”改定的。1988年10月,军官的薪金改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军龄薪金三部分组成,取消原行政级别工资。将原来的行政级别进行归并,如军委委员,6级以上若干级并为第一档,11级以下若干级并为第四档,7级一10级并为第三四档。余类推。工资档次开始设2档一4档,1档为高,后来档次逐渐增加,并将高低秩序颠倒过来。到2001年,干部工资档次发展到20个,士官的工资档次也发展到10个。
综上所述,建国后我军先后设置的等级,包括1998年中央军委决定新设置“航天等级”,有11种次之多,成为世界上等级形式最多的军队。目前我军的等级,除5个级别的航天等级外,仍有6种,有的是在不同类型人员中分置,有的则是在同类人员中重叠。多种等级形式的存在,是利是弊,尚待实践进一步检验。
[参引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思来年谱》(1949- 1976 )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01页。
[作者简介」刘岩,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