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55式军服装备始末:军队正规化的重要步骤(2)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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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是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人民解放军实行了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并在全军范围内大规模地给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之臣颁授勋章、奖章,这些措施对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还有一件事也引起了世人关注,这就是配合军衔制的实施,全军装备新式军衔服装——55式军服。

55式军衔服装从设计到定型生产达两年时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对新式军服作过多次指示,并亲自审查样品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几年,全军陆续配发了50式军服。这是我军首次在全军范围内统一服装的式样、用料和颜色。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军队建设的发展,50式军服已不能适应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953年初,中央军委决定成立55式服装改革领导小组,由贺龙任领导小组组长,陈毅、叶剑英、黄克诚、洪学智为领导小组成员。以后增加了副总参谋长张爱萍。刘少奇曾召集服装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开会,他说:“这次服装改革,主要参照苏军的样式,先学到手,有些不适合我军的地方可以做些修改,但穿出去要美观、威武,塑造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

1954年,为了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对军服的式样、用料和供应办法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总后军需部负责搜集样品,研究设计式样、用料和颜色;总后军需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与保管。当时搜集了苏联、美国等国家的各种军服样品;还搜集了北洋政府和国民党军队的服装样品,作为研究设计的参考。在贺龙主持下,确定了军衔服装的设计原则,由总后勤部提出军衔服装的制式标准方案并报军委。1955年4月7日,中央军委批准了这一方案。随后,服装改革进入样品设计和制作阶段,每套服装做完后都绘制了标准制式图样。

全套服装设计制作完成后,军服样品陈列在北京绿米仓军需样品实验所(现为军需装备研究所)。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先后审查了军服样品,并作了修整的批示。经修整后的样品于6月5日由中南海搬到三座门大高殿展出,征求总部机关、驻京单位官兵和来京开会的各大单位领导的意见。总后勤部根据展出中大家所提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修改了样品并就确定的式样等有关问题专题报告国防部。

报告中对新式常服和礼服提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常服。官兵常服要表现军容的整齐、严肃和全国军队的统一,并便于操作活动;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传统;容易辨认上下级的区别,以利战时指挥和平时管理,但又不使官兵服装的质量相差太远;注意体现我国军队服装的民族特点;在质料上用国货,不用进口货。(2)礼服。军官礼服的式样主要贯彻俭朴的原则,求得与兄弟国家军队的礼服差不太多,以免在参加典礼和外交活动时显得过分悬殊;礼服只发给将官、校官和执行特殊任务的尉官。7月16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召集各大单位领导讨论通过这个报告,于7月27日签发并呈报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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