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轮流转,就正如奥巴马一上台就否认掉布什的禁止资助堕胎法令一样,那些自由主义者并没有高兴多久。随着堕胎合法化,美国妇女堕胎的现象越来越频繁。据统计,“1973年以来美国每年有近1500万人堕胎,其中有100万人年龄在15-19岁之间,还有3万人甚至不到15岁。”这些现象又使得骨子里就十分传统保守美国人强烈不安,随着保守主义思想的重新崛起,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一批共和党人上台执政,反堕胎运动又再次兴起。美国国会在1996和1997年连续两次通过了禁止堕胎法案,然而都被民主党人总统克林顿否决。2003年,美国国会中的保守势力卷土重来,于10月21日以64票对34票通过了禁止后期堕胎的法案。该法案规定:由于在孕妇妊娠的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胎儿已经成型,因此禁止在这个阶段实施堕胎。布什总统立即对该法案的通过表示了欢迎,称这个法案“结束了恶行,重塑了美国的生活文化”。随后他签署了这一法案。当然,民主党人照例反驳,他们称布什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使安全的医疗程序成为犯罪行为的总统”。在他们看来,只要胎儿没生下来,就不能作为宪法意义上的公民来保护。
共和民主两党的自说自话我们早已看腻,不再新鲜。有意思的是1973年赢了官司的麦科威。当年她赢了诉讼,不过却生下了孩子。最初几年,她是全美知名的女权斗士,进入了堕胎诊所工作,然而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她渐渐发现了堕胎对于婴儿的不人道。在一个基督教牧师的影响下,她的思想渐趋保守,1995年,她受洗成为基督徒,正式背叛了自己当年的阵营,成为了“反堕胎斗士”。还出了一本书,讲述这些年的心路历程。这一有趣的转变显示出堕胎问题在美国的复杂性。
2008年的美国总统大选,竞选者罗恩·保罗在被问及对堕胎问题看法时,坚定地认为1973年的判决是错误的。他说:“那些无辜的、未出生胎儿的权利,是美国自由理想价值的核心。”麦科威对此评论道:“我支持他竞选总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有一天能彻底颠覆”罗诉韦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