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北京,我和这个人成了“奸夫淫妇”,这是我们离婚的时候前妻用的词,她说,金郁,我真小看你了,我以为你这样的正人君子能有100个理由和我离婚,绝对不会有偷情这个理由,没想到你这么不体面!她说得对,那时候我就是非常不体面,我会为了外面的女人去伤害自己的妻子。
我的偷情很快败露,是因为她敏感,也因为我走火入魔。客观地说,我当时对那个人很投入,回想起来,主要是因为她太会照顾人了,不仅仅是生活上,更重要的是精神上,她让我非常放松,完全不像前妻那样,总是想控制我。现在我想说一句话,说给正在重复我当年的男人们,别以为自己老婆的缺点情人身上不会有,那是暂时的,等情人成了老婆,可能比老婆还不如……但是当时我就是觉得情人好,我甚至都觉得我当初找了这样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是个错误,其实更应该找一个成熟女人,那样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能比较享福。
我干得最荒唐的事是给情人买了一套房子,我当时想的是我们俩要在里面相依为命着终老,真可笑。我们在售楼处,签下合约。当时这个人说,写你的名字吧,以后万一觉得咱俩不好,不至于损失太大,反正,我找到你,就是找到我想要的人了,但不知道你怎么想……我当时悲壮地把她搂住,大笔一挥就全给她了。后来事实证明我们俩当中最先觉得“不好”的人不是我而是她,那时候她遇见了一个“更好”——那个人带她去新加坡,她带了一笔私房钱,其中也包括卖掉我买的那套房子的1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