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门"是非不断 调查结果下月出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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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22年历史的老牌家电龙头四川长虹,正因一位前员工的举报而陷入一场众所关注的诚信危机。

近日来,四川长虹遭到多位知情人士举报长达十年的财务问题,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一位名叫范德均的实名举报人提供了详实的举报材料,细数四川长虹1998年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事实,引起证监、国税、经侦等部门的关注。四川长虹始终坚称财务报告真实合法,但随后又遭曾代表股民起诉五粮液偷税漏税的两名上海律师爆料,称其2008年报中仍存在百亿元财务漏洞。在当事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记者采访获悉,从昨天开始,四川证监局已对长虹“造假门”进入第二阶段调查,近日内将出结论。

前员工举报长虹财务丑闻

日前,四川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并公开证明其财务造假的系列材料。据悉,这已经是其8年来第三次举报长虹。

范德均提供的材料包括《长虹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说明》、《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四川长虹(600839)1998年报告》以及所涉及的购货商《重庆百货大楼1998年年度报告》和上海英达商业公司报表等。有关四川长虹违规的举报从1998年持续至今,甚至有一位举报人搜集证据的时间长达13年,收到的距今时间最久的证据为1997年。根据举报材料汇总统计,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

按其举报,早从1992年起,四川长虹就要求旗下经销商不得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但其财务报表中却有巨额的商业承兑汇票,对于这一现象,曾有经济学家提出过质疑,认为其中藏污纳垢,但长虹方面一直否认上述质疑。

该材料称,1998年四川长虹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1份,共计22.5亿元,均为四川长虹作假的结果。除了通过巨额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外,举报材料中还提到了1998年,四川长虹还存在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的行为,这部分的金额约为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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