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博客隐形广告,新兴个人媒体——微博也成了广告商争抢的阵地。以美国最大的微博网站Twitter为例,因为吸引了众多名人“推客”,而成为厂商眼中的必争之地。
美国社交名媛金·卡戴珊在Twitter上的粉丝高达近300万,最近就有某品牌找上门,邀请她在Twitter上宣传其产品,每发送一条微博,就支付给她 1万美元酬劳,被惊为天价。
卡戴珊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实际上,Twitter的发展催生了一批广告中介公司,其中较为知名的有 Twittad、Magpie、ad.ly、Sponsored Tweets等,这些公司专门为Twitter上的明星和活跃的微博作者与广告赞助商达成合作关系。
在Twitter上发个不到140 字的隐形广告就能赚到1万美元的美差只是特例,对于大多数普通“推客”来说,在Twitter上发隐形广告并非一夜致富的捷径,却也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第二收入。一般情况下,发一条微博隐形广告可以赚到10美元,一名推客每月可得到好几个广告项目,月入三位数不成问题。Magpie网站负责人透露,他们旗下的推客一般可月入100美元至300美元。随着Twitter上追随者数量的增加,推客的收入也会相应提高。
在微博界,也有不少草根明星,一个名为周约翰的推客因追随者超过5万,每月可从广告赞助商那里轻松赚取1000美元。“追随者”的人数并不是酬劳高低的唯一标准,有些广告赞助商会更看重“追随者”的社会阶层以及他们谈论的内容。
广告赞助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些赞助商允许推客自行措辞宣传产品,有些则要求必须以其提供的文字模板为准,但文中无一例外都要加上赞助商网站的链接,酬劳按点击量计算。
小企业和大公司纷纷打“擦边球”
在美国,不仅小企业青睐这种营销手段,就连很多知名的大公司也纷纷打起了植入广告这个“擦边球”。
微软公司 2006年时就曾为许多IT博客提供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这些博主的电脑中都预装了微软刚刚推出的Windows Vista系统。同样,2008年时,美国汽车业巨头福特邀请知名博客作者杰西卡·史密斯为其一款新汽车写评论。作为回报,史密斯得到了该车型为期一年的免费试驾以及一年的加油卡。孔瑶瑶 J212
新政
美国出台新“指南” 有偿博文必须标出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近日出台了新版《广告推荐与见证使用指南》(简称“指南”),旨在规范网络广告环境。
新版“指南”是对1980年颁布的旧版本20年以来的首次修订,将广告监管对象扩充到博客以及微博和Facebook等社交媒体。
“指南”中规定:博主在评论产品时,必须披露是否收受了厂商的酬劳或免费试用品,并需明确指出产品的负面作用、实际有效性等信息。如果博客作者发布了与产品事实不符的评论文章,除博主会面临相应处罚外,厂商也需承担责任。新版“指南”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