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表示,对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厂商,他们拥有起诉的权利。广告赞助商将是他们未来监管的重点,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博客作者,将会予以罚款。
反应
博主最关心是否要缴税
新版“指南”颁布后,一家网站对130名有影响力的主妇博客作者进行了问卷调查,以得到这些博客广告的直接受益者对这项新政策的反馈。
调查中,大多数博主表示,“指南”的出台不会对她们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她们比较“自律”;15%的博主称会因为免费得到产品而只发布正面评论;47%的博主通常会给予商品比较中立的评价,如果要发布负面评论,会在发布前告知赞助商。这些博主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是,博客广告的酬劳或得到的免费产品是否也需要缴税。 孔瑶瑶 J212
借鉴
我国博客广告监管也需尽快制定执行
在美国对博客广告制定新监管政策时,中国的博客隐形广告也已悄悄登场。中国博客网打出“口碑胜于硬广告”的宣传语。在传统媒体上的代言日益受限的前提之下,在网络上打广告代言“擦边球”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而缺乏监管,必然会虚假广告泛滥。
针对博客广告的监管问题,本报记者致电了我国工商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博客问题归网络管理部门负责。接着,记者将电话打到了北京通讯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监管处的有关同志说:“对于博客内植入广告的管理,目前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实施。比如,一篇博客中介绍的是一种药物有多好的疗效,如果医药管理部门判断出药物疗效夸张不属实,并认为对该博客应予以更正或关闭,那么我们网络监管部门才会按照医药管理部门的判断进行操作。目前,网络上的‘黄赌毒’是归工商部门管理,我们监管处管理的不是博客的内容,而是按照相关部门的判断,做出相应的配合动作。”
当记者提到美国出台了新版《广告推荐与见证使用指南》后,该负责同志也认为“指南”的内容对于监管博客隐形广告,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