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页面 买家“眼球”也能卖钱
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前提是你必须用电脑上网,而单单是上网、进入页面这个简单动作,也会成为不法之徒的生财之道。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网站暗中在页面上给消费者“下套”,消费者根据提示点击进入下一个链接时,出来的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页面,消费者必须进入相关网站浏览。更可恶的是这种“强制链接”除了关闭网站,根本退不回去——而网站则可以凭你的所谓点击率坐收佣金。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网站还强行修改消费者的浏览器设置,将自己的网站设为主页,使消费者每次上网时必须先浏览其产品。有的网站甚至还暗中利用黑客软件“劫持”消费者,强行接入收费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使消费者在浑然不知中付出高昂的国际话费。
退款 看得见拿不到
网上购物,点击“购买”、“确认”很方便,但如果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发生退换货,麻烦不是一点点。部分购物网站往往会采用各种借口予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根本就不作反应。个别网站则采用所谓“变通方式”:退货可以,但钱是绝不会真金白银还给你的。业内通行的所谓“行规”是:退回的货款存在买家的虚拟账号中,待下次交易时再自动扣除。反正这笔钱是赚定你了。
蝇头小利也要赚
按照目前网上购物的所谓行规,本市或省内首重是5元一单,周边地区首重为8元一单,出省或市以外则最低是10元,续重一般都是每公斤8元。在物流业比较发达的江浙沪地区,一些快递公司为争取客户,收取的邮资会比这一行业标准更便宜;而一些生意好的网店因为业务多,快递公司为“薄利多销”,一般会给予更多的让利。比如,网上标出的收费标准是一单20元,但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内部结算价格为10元。不过,卖家收取买家的快递费则依旧为20元。就连这样的蝇头小利卖家也能赚你,难怪有人要感叹网上交易水太深了。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