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标准有待统一
一位企业人士私下对《电器》记者提起,2009年4月召开工作组会议时,《绿色设计通用要求》讨论稿上的标准名称是《生态设计通用要求》,后来,经过大家的讨论,将生态设计改为绿色设计。当时就有企业提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生态设计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详见本刊2009年第11期)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生态设计 电动洗衣机的特殊要求》(详见本期P.64)已经制定完成,正在起草中的《绿色设计通用标准》与上述两者间会不会有矛盾?“说实话,这些相似的标准弄得我们一头雾水。”这位企业人士有些无奈地说。
绿色设计与生态设计究竟存在哪些差别,为什么会出现两套相似的标准?许多企业对此感到困惑。
某位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人士告诉《电器》记者,绿色设计、生态设计和环境意识设计等概念十分相近,目前还没有严格的界定。绿色设计标准和生态设计标准涉及的内容大同小异,只是绿色设计标准涉及的范围可能更广泛一些,如人体安全等方面,生态设计标准则关注得不是特别明显。据知情人士透露,《绿色设计通用要求》等3项环保标准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06BAF02A01中的绿色制造标准研制项目,标准立项时就采用了这一名称,未来很有可能会与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制定的其他生态设计标准合并。
《电器》记者注意到,《绿色设计通用要求》送审稿中对绿色设计一词进行了定义。按照这一定义,绿色设计是在充分考虑各种环境影响、生态要求的情况下,对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包括概念设计、计划(策划)、验证、发布和生命周期管理等。也称为生态设计ED(Ecological Design)、环境设计DFE(Design for Environment)、生命周期设计LCD(Life Cycle Design)、环境意识设计ECD(Environmental Conscious Design)。从这一解释上确实看不出绿色设计和生态设计的差别。
对此,某企业人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标准编制规范中特意强调标准的一致性,从规范化的角度来讲,无论标准的名称还是内容都应该统一。标准名称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很重要,这在标准的立项环节就应该界定清楚。”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