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石排镇做电脑生意的李文峰和杨慧勇,因汽车钥匙相互通用而维权,却遭到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恐吓和辱骂,后因音频置于网络引发轩然大波。近日,该总经理一改之前嚣张姿态,向两位受到伤害的车主道歉,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见昨天本报)。

“恐吓门”事件完美落幕,再次印证了网络的强大功能和作用,但这样一起成功维权案例中,一些不可或缺的因素却不容忽略。
引起网友广泛声讨的,除了其嚣张气焰令人发指,更关健在于,辱骂和恐吓的3段音频成为呈堂证供。试想,如果不是当事人留有一手,悄悄录了音作为证据;如果对方经验丰富,像官员那样保持高度警惕,将收录音设备提前没收,指望对方低三下四认错,怕是异想天开。但如此下去,更印证了“做人难做消费者更难”,不仅要达到化学教授、物理学博士的水平,尽量把疑似有毒食品从菜篮子里挑出来,最好手里握根无所不能的“金箍棒”,并具备“自动录摄”高科技功能,像孙悟空那样藏于耳朵消于无形,以避免维权时输在“证据不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