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又一员工"猝死"的思考(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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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主管为什么要带家属大绕圈子?在此期间,富士康有无在马向前的遗体上做手脚?这些未解之谜,富士康该作何解?

疑问二,猝死殴死,迷雾重重。事发之时,死者被人发现躺在工厂宿舍的楼梯口。120急救人员抢救不及,遂宣告马向前死亡。随后,富士康方面将死因定性为猝死。但家属前往死亡地点查看时看到地上有血迹,在殡仪馆又发现死者裸露的上半身有伤痕,胸口淤青,鼻孔有血污,额头和前胸还有压痕,后脑勺靠左边还有一个直径约3.5厘米、圆形的大肿包。而据一目击者透露,离地面血迹不远的垃圾桶旁,有一条破损的工作凳。他还看到事发后有人给死者“洗澡”(怀疑是在洗去血迹)。

疑问三,巨额悬赏,意欲何为。由于事件发生在凌晨4时,死者死后才被人发现,为征得目击线索,富士康大手笔出价50万元人民币悬赏现场目击者提供线索。

此举不禁令人惊讶。

作为当事者,富士康应当回避,这是常识,特别是在家属怀疑死者是被人殴打致死之时,应由公安等独立部门来征集线索。而富士康急忙忙越俎代庖,悬红天价,令人怀疑其动机。试想,如果有目击者看到死者是被殴打致死,他敢领这笔巨赏吗?或者说,他领了这笔巨赏,还能指望其有公正立场吗?

怪不得后来网上曝出有一目击者,其所言对富士康不利,而此赏金至今无人领。

由于家属不服和诸多疑问,警方终于介入调查。1月27日,经深圳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第二次尸检,发现马向前头部及体表有多处外伤,否定了第一次尸检得出的猝死论断,改为“死因不明”,警方也因此将此案定性为刑事案件。日前,深圳公安所做的尸体解剖结论是高空坠亡,令此案更加扑朔迷离。

从“猝死”到“死因不明”,从民事纠纷到定性为“刑事案件”,堂堂富士康面对媒体和大众,竟然所言不实,令人愤慨。它何以会陷入如此尬尴和被动的局面?窃以为至少有两点值得反思:

一是处事无章法,管理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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