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三包":平板电视显示板要纳入范围(3)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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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卖场走访时发现,大多消费者不清楚平板电视显示面板的保修时限,而销售人员也很少主动告知。对此,成都市消协呼吁彩电厂商在销售平板电视时,要主动、明确地告知三包期限,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提醒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依法维权。

成都市消协已联合北京、广州、深圳等20家城市消协维权联盟成员单位递交了《建议函》:

一、彩电显像管是一种显示器件,无论是CRT的显像管,还是液晶或等离子彩电的显示面板,其显示图像的功能并没有本质不同,显示面板的价格占到了平板电视生产总成本的6成以上,理应是彩电的主要部件,应按照国家彩电三包规定,实行3年保修服务。

二、 国家彩电三包有效期是彩电售后服务的最低标准。企业要想制定自己的标准,必须以这个底线为基础,绝不能向消费者提供低于国家标准的缩水服务。

三、随着彩电技术的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的加快,LED背光液晶电视、互联网电视、3D立体电视以及融合了液晶和等离子两种显示技术的OLED电视等产品陆续进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为避免今后一些企业为逃避三包责任寻找类似借口,建议在彩电三包规定中对“主要部件”的概念进行解释或界定,或者在“主要部件”的列表中设置兜底条款,将“其他”、“等”字样写在主要部件的后面。

四、即另行制定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的细则,其显示面板等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也不能低于目前彩电三包规定中的3年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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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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