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读器:在没有界限中划分界限(5)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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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人肉打字机”活跃、电子书侵权现象严重的情况下,整肃盗版问题,才能为产业健康发展、内容真正回归价值创造有利条件,而这需要政府部门发挥监管作用。

●服务提供商

(包括电信运营商、卓望)

●管理主体缺位

电子书是否将走牌照之路?

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玉山看来,“目前,电子书管理上缺乏明确管理主体,也没有管理法规,相关标准也比较滞后。结果是电子书谁都可以出,电子书内容出现错误没人管理。因此我们也呼吁、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电子阅读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

而在明确管理主体之后,电子阅读器是否将像手机、或者视频行业一样,走上牌照管理之路?对此,业内人士至今尚存有异议,不过近期国金证券的一份报告就表示,“电子阅读器运营牌照管理势在必行。”

不过对大多数正规厂家来说,尽管像VCD早期“超强纠错”一样,不少硬件厂商都对用户的“看盗版内容”的行为在设置上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但是,他们之中大多数还是希望政府对电子阅读器的内容进行版权保护,并进行相应立法,这一方面可以在山寨厂商面前设立“内容”的门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决他们目前“想对内容收费又不敢”的商业模式之惑。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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