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空调诉广州市财政局案"二审开庭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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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停留在程序审查未审实体

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起诉广州市财政局采购行政复议不合理一案,今天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缘起于投标落败

广州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缘起于2008年。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之后,广州格力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番禺区财政局就此出具的处理决定称,广州格力落败的原因是因为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方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实质性需求。

为此,广州格力两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进行行政复议,广州市财政局最终还是认定了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广州格力招标书不能满足争议该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此后,广州格力以采购行政复议不合理为由起诉广州市财政局。2009年11月2日,这一案件一审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同年12月31日天河区法院一审以广州市财政局并不是该案的适格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广州格力的起诉。

广州格力不服判决,将此案件上诉到广州中院。

庭审仍在打程序

今天下午2时15分庭审开始。记者了解到,今天的庭审并没有进入案件的实体部分审理,而是围绕广州市财政局是否是该案的适格被告这一问题,对该案的诉讼程序进行了审查。因此,原被告双方围绕“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改变了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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