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滞后平板电视缺位 行业标准将出台(4)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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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中,关于彩电“主要部件”的范围,没有“屏”这一项。现行的关于彩电“三包”规定,是1995年出台的,那时还没有平板电视。尽管平板电视已经大面积普及,但是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平板电视“三包”服务细则,是否将“屏”纳入“三包”范围内,一直存有争议。

行业标准出台 用户权益更有保障

近日,在广东惠州召开的电子视像协会一季度例行会议上,TCL、康佳、海信、长虹、创维、友达、奇美等行业代表企业,共同达成《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将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质保期延至3年,此次《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的出台,将过去企业的自发行为变成了行业统一要求,这显然对于平板电视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前,由于行业标准缺失,不少企业在打擦边球,然而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仅靠少数企业是不够的。业内人士表示,平板电视售后服务行业标准的确立,有利于推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加入这一行业标准的企业,除了TCL、康佳、海信、长虹、创维等以外,友达、奇美等上游面板企业也榜上有名。TCL彩电的售后服务负责人表示,上游面板企业的加入,让新的行业标准执行起来更有保障。

不过,这一行业标准目前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在推动这一行业标准上升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国家标准,而相关部委目前对这一问题也正在研究,初步草案已形成。

另据消息称,工信部最早将于今年6月份推动《规范》成为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届时,一些在售后服务方面落后的彩电企业将无法再拒绝执行“核心部件三年质保”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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